【本報訊】印度籍司機今年3月19日駕駛勞斯萊斯房車,接載德籍僱主往機場途中,因爆車胎,把車停在高速公路,自己站在車後。一名青年駕車高速駛至,因分心在車頭找香煙,收掣不及,撞斃印度籍司機。青年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被判囚15個月、停牌兩年半,並須參與駕駛改進課程。
被告莊俊豪(27歲)承認於北大嶼山公路危險駕駛撞斃27歲的GurinderSingh。莊警誡下稱,事發前在車頭找香煙找了兩、三分鐘,曾三度抬頭望路,當他再抬頭時,才發現已逼近房車及死者,收掣不及直撞對方。
案件編號:DCCC10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