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施政報告從多方面向發展商「發炮」,地產建設商會昨日開會商討對策,雖然表面強調會配合政府施政,不搞對抗,但要求盡快詳列樓宇發水上限10%的涵蓋內容,和立法規管的細節,似有將問題交回政府。發展局發言人指,有關清單可於12月公佈,發展商應有足夠時間趕在明年4月1日新例生效前入則。
記者:湯家明 林志光 程俊華
地產建設商會秘書長龍漢標表示,該會法律事務委員會逾10位成員,昨早討論施政報告各項內容,包括與地產發展有關的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及規限樓宇發水在10%等問題。該會初步有共識,會配合政府施政,但在實行上可能會出現的技術困難,會先整合會員意見,再向政府反映,他強調商會不搞對抗。
規管現樓銷售沒共識
然而,他補充,對於政府要立法規管賣樓,該會認為現行指引行之有效,無立法必要。在現樓銷售手法上,雖然彼此有仍未有共識,但商會樂意繼續與政府商討,相信政府設立的督導委員會只是一個讓各界提意見交流的平台。
至於規管發水樓方面,商會也無反對,只要「講清楚所有嘢,就沒問題」。但他指,之前透過各種途徑購入或已持有土地的買家或業主,他們出價買地時,均將現行建築物條例所容許的豁免樓面計算在內,故「係畀錢買番嚟嘅,應有合理期望,可興建該類樓面」,要求絕對是合情合法。
有出席會議的發展商代表也認為,政府規限發水樓豁免上限10%所包含的地方仍不清晰,料商會會員須再就細節商討。另若政府立例規管,務必清楚列明規管細節,不要出現含糊灰色地帶,以供市場有例可循。
發展局指已清楚交代
消息人士透露,昨日商會較多討論發水樓問題,因會損害到發展商現有利益,據了解,初步有意諮詢法律意見,謀求爭取已得利益,但相信如非雙方至無轉圜餘地,發展商不會採取法律行動。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有關發水樓的各項豁免基本資料,之前已清楚交代,發展商也可在網上取得相關資料。當然,局方了解發展商不可單憑該些資料進行有關入則工作,故此,屋宇署正盡快修訂作業備考內容,預計12月公佈,屆時業界應仍有充足時間制定或修改建築圖則,以趕及在明年4月1日的限期前遞交屋宇署審批。
理工大學建築及房地產學系教授許智文認為,商會希望政府能列出發水上限的內容,一來可有據可依,在發展時避免「撞板」外,同時又可順勢測試政府底線,並可知悉那些項目不受發水規限,在劃則時再技術性地配搭發展組合,將不受影響的範圍「起盡啲」,以免蝕底。
而就規管現樓方面,發展商指執行上仍存在困難。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表示,今年首9個月接獲62宗有關現樓銷售投訴,去年全年亦只有62宗。
發水樓事件簿
‧12/08:政府撤銷建垃圾房及電錶房的樓面豁免優惠,並限制發水上限為總樓面35%
‧6/09: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就發水樓問題進行4個月公眾諮詢
‧10/09:環保觸覺揭發發展商過去8年藉建環保露台及住客會所,獲准多建逾1000萬呎樓面,長實佔320萬呎最多
‧10/09:長實大坑名門停車場達11層,環保觸覺指是全港層數最高的發水停車場
‧11/09:發展局披露過去8年有216個已落成項目,獲得部份樓面豁免,立法會議員直斥離譜
‧10/10:施政報告建議明年4月1日起,申請興建的新樓,可獲豁免的樓面面積上限降至10%
‧10/10: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透露,地產建設商會要求已補地價及已買入的土地,可享原有的總樓面豁免,但局方已拒絕
‧10/10:地產建設商會指政府規限發水樓的內容不清晰,要求政府公佈清單講明發水上限的內容。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屋宇署正在修訂作業備考內容,預計12月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