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花旗銀行職員擅自替信用卡申請人填報受僱公司之聯絡電話,促成該宗申請,直至銀行信用卡審批部致電申請人公司覆核資料時始揭發,為申請人帶來尷尬。另有東亞銀行客戶三年前申請信用卡時,不知情下遭掛鈎申請三張附帶旅遊卡,至取消信用卡時始知三年來坐擁四張卡,對銀行的營銷手法甚不滿。
個案一:電話打到公司卡主尷尬
李小姐早前在花旗銀行推廣攤位申請信用卡,她在表格上填寫了個人手機號碼及受僱公司名稱,為免打擾工作,沒提供公司電話。一個多星期後,花旗銀行審批部職員突致電她公司,由部門一位同事接聽後駁至她直線,對方道明來意,表示要查核她是否申請人。她接聽後勃然大怒,「個職員話跟表格上嘅公司電話打嚟,佢話可能係銷售員自己查電話填寫。我質疑點解唔先打手機問我願唔願意提供,如果唔夠資料,就索性唔好批畀我」。
銀行處理程序各異
花旗銀行回覆,按處理信用卡申請程序,會致電申請人提供之公司電話進行確認。如申請人沒提供公司電話,職員會致電申請人提供之其他聯絡電話。根據紀錄,該行職員收到李小姐的申請後,未有按一般申請程序處理,已警告涉事職員。
本報曾向多間銀行查詢,包括星展銀行、交通銀行、東亞銀行及中銀,均表示申請信用卡必須提供受僱公司的聯絡電話。個別銀行在信用卡申請表格上聲明一欄,註明客人同意授權銀行使用適當途徑確認所提供資料之真確性。而審批時銀行會按內部規定,決定是否致電申請人受僱公司,以確定所提供的資料正確。
其中花旗銀行及交通銀行均表示,通常會致電申請人之受僱公司;星展銀行則稱,會按需要聯絡;中銀則按內部政策執行是否致電,而東亞銀行則表示向部份申請人致電核實。不過,所有銀行均表示,只會與當事人直接對話及交代致電目的。如申請人未有提供受僱公司聯絡電話,銀行會透過申請人其他電話或致函聯絡,着補回資料,否則不能完成審批程序。
個案二:未獲客戶同意開旅遊卡
張小姐擁有東亞信用卡三年,早前考慮到該張信用卡使用率低,故主動到銀行辦理取消手續,約一星期後,她接獲銀行正式取消信用卡的通知書,惟翌日再收到另外三封銀行信件,指其名下三張旅遊卡已一併取消,令她不明所以。「我從來冇申請過,亦從來未收過三張旅遊卡,唔知係乜嘢嚟。」熱線職員向她解釋,每張旅遊卡供不同國家以不同貨幣使用,其中一張供在泰國使用。「我從未去過泰國,根本冇需要開呢類旅遊卡」。她不滿東亞未得客戶同意擅自開卡。
東亞銀行回覆,旅遊卡為該行發行的循環外幣儲值卡,旅遊卡賬戶已預先與持卡人的東亞信用卡掛鈎,客戶可從東亞信用卡的主賬戶轉賬、增值及兌換外幣。持卡人可預先知道兌換率,掌握外遊預算。
銀行辯稱早已確認
該行稱,雖然張小姐指沒申請有關旅遊卡,惟根據紀錄,有關旅遊卡已被確認,故相信她已知悉該行曾向她發出及已收到該三張旅遊卡。
張小姐獲悉東亞銀行回覆後,十分無奈,「如果我收到三張我冇申請過嘅旅遊卡,收到第一張我已經投訴,冇理由仲要收到三張都唔出聲,到取消信用卡先投訴」。檔案編號:0908073,0909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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