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電池熄車可開冷氣

新電池熄車可開冷氣

【本報訊】強制停車熄匙正進行立法工作,有車商與電池廠成功研製全港首個可供汽車冷氣在引擎停止時,繼續運作一、兩個小時的電池,的士、小巴、貨車等也適用。生產力促進局也初步研製電池推動的冷氣系統,更可自動為司機熄匙。

生促局亦研新系統

富利堡主席及行政總裁黃毅力稱,與電池廠GP經數月研究製成新電池,可以啟動附加的小摩打,再推動本來由汽車引擎推動的冷氣系統,新裝散熱扇會為系統散熱。因此司機熄停引擎後,可開冷氣、唱機等約一至兩個小時;電池電量用盡後,最快只需行車半小時便可重新充電。
他稱,其實是採用現時警隊電動電單車同類的鎳氫電池,因電量穩定及較安全,並適用大部份汽車,而他已將電池試用於一輛由日本運到、與本地石油氣的士同款的汽車,證實有效安全,因裝進司機座位下的電池可防震防撞,並可承受攝氏60度高溫,「大熱天司機行開去食飯都唔怕。」每套售價料約1至2萬元,期望當局能資助業界安裝。
生產力促進局也初步研製全新汽車冷氣系統,可使用鋰電池提供冷氣,當感應到停車一段時間便會自動熄掉引擎,初步估計約售2.5萬元。環保署稱樂意安排運輸業界了解上述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