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終審法院去年裁定警隊紀律聆訊不准聘用律師代表是違憲,警員林少寶上訴得直獲准復職,近200名遭革職的前警務人員紛紛引用案例謀求翻案,但多數因司法覆核期限已過而失敗。翻案復職無望下,有至少三名前警員以警隊無理解僱為由,入稟循民事訴訟,追討薪酬及長俸等損失。
有前警務人員指,一旦成功追討勢掀起追索潮,估計賠償額數以億元計。
「警方單方面話違規」
由一班被裁定違紀勒令退休或革職前警員組成的警察權益互助社,發言人梁家聲稱,自去年3月林少寶案後,先後有近200宗同類個案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但絕大部份遭法庭以司法覆核申請逾期為由拒絕受理,只有個別人士成功。
翻案無望下,部份人計劃向警隊民事索償。據梁了解,至少已有三人入稟,追討離職後的薪金及長俸等損失。他們都是被警隊以理財不善影響工作為由革職,代表他們的律師認為,警隊當年除了違憲禁止他們聘請律師應訊外,亦無證據證明他們理財不善而影響工作,認為警隊是無理解僱。
同被警隊以理財不善影響工作為由、於02年遭革職的前警員陳振邦亦計劃民事索償:「當年喺聆訊入面,我幾名直屬上司白紙黑字寫,話我雖然破產,但工作表現良好,並無受影響,但警方仍單方面堅持話我違規,簡直係砌我生豬肉。」他正等候法援審批。
梁家聲表示,民事追討一旦成功,必掀起追索潮,「單係薪金,平均每人獲得過百萬元賠償,仲未計長俸同假期補償,就算最終有一半人勝訴,賠償金額都會數以億元計。」
不過,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認為,前警員民事索償的法律基礎較弱。警方發言人則表示,不評論已進入司法程序的紀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