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珍減刑 上訴委會改判停牌半年

阿珍減刑 上訴委會改判停牌半年

【本報訊】強迫購物兼辱罵內地旅客遭吊銷導遊牌照的惡導遊「阿珍」李巧珍上訴得直,昨日獲旅遊業議會上訴委員會「減刑」放生,輕判停牌半年,期滿導遊證自動復牌。阿珍聞判表示「接受到(判決)」,議會主席胡兆英則對判決表示遺憾,但尊重上訴委員會的決定。
旅議會轄下上訴委員會昨午5時許審理阿珍上訴案件。頭戴漁夫帽、黑框眼鏡、穿黑衫黑褲的阿珍低調到場。經過近一個半小時的聆訊,上訴委員會委員以四票對一票裁定阿珍上訴得直,由原本吊銷導遊牌照,改判為只停牌半年。會後阿珍趁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接受記者訪問時,由職員協助下從側門離開。記者見狀擁前追訪,阿珍即低頭掩面,沒有回答記者提問,乘電梯離開。
阿珍事後接受傳媒電話訪問時稱,對改判停牌半年「接受到」:「始終自己都有講錯嘢o架嘛,可以攞番個牌,有番個飯碗,將來我會更努力去做好。」

半年期滿自動復牌

對於上訴委員會放生阿珍,旅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遺憾及無奈接受,但尊重上訴委員會決定。他寄望議會專責委員會倡議規管旅行社及導遊的記分制落實執行,可以完善現行議會懲處機制。
董耀中表示,今次阿珍沒有提出任何新的書面求情信或其他資料,她只是重申對事件深感懊悔,並稱很希望繼續當導遊,願意簽字承諾不再重犯,否則會被永久釘牌,「佢表現出有悔意,睇到佢態度係有決心想改善,委員會覺得應該畀個機會佢」。他指出,一名委員認為應維持原判,另四人贊成改判停牌半年,即半年後阿珍毋須再向議會申請便可自動復牌。阿珍一、兩日內會收到議會的承諾書,簽字後交回,雙方協議便生效。
董耀中強調,阿珍復牌後再犯嚴重規例如強迫旅客購物,必定被永久釘牌。他又認為不會因上訴委員會輕判阿珍削弱規管導遊的阻嚇力。議會已積極進行「放蛇」巡查,相信導遊們會更守規矩。

旅業議會被摑一巴

【本報訊】對於今次上訴委員會將阿珍的懲處,由原本導遊證釘牌改判停牌半年,有旅遊業界人士指出,決定明顯放生阿珍,狠狠打了旅遊業議會一記耳光,不但削弱議會公信力,更擔心助長違規導遊的氣燄。

無權干預裁決

該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界人士解釋說,議會規條委員會早前就導遊阿珍辱罵內地旅客事件,經過四小時詳細審議,認為證據確鑿,不容抵賴,才決定吊銷阿珍導遊證;而根據現行機制,阿珍停牌半年後,毋須向導遊及領隊審核委員會重新申請導遊證,即可復牌,「今次上訴委員會喺冇新證據、冇新嘅法律觀點下,純粹求情嘅因素,改為吊銷阿珍釘牌半年,明顯放生佢。」
他說,上訴委員會屬獨立機制,由三名政府代表及兩名議會代表組成,議會無權干預,但上訴委員會輕判阿珍,議會都好「谷氣」,此舉大大削弱議會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