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碼頭工人三年前因工傷切除右小腿,醫生評估他並非「喪失百分之百工作能力」的嚴重傷殘類別,令他五次向社署申請傷殘津貼均被拒。他早前透過司法覆核圖推翻社署決定但敗訴。工人獲法律援助,昨到高等法院向上訴庭提交上訴文件。60歲的李誠良(圖左)昨由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圖右)陪同到庭。李表示只希望取得公道,他批評社署現行制度根本無助傷殘人士解決問題,應該廢除。案件編號:CACV2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