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綜援漢在元朗一家社區中心擔任義務繪畫教師,其間向一名智障女學生求愛,更多次帶她返家淫辱,甚至不理她月事來潮,仍要求性交。昨日他在區域法院承認非禮及非法性交等五項罪名,被判監26個月。
月事來潮仍要性交
無業被告朱希(59歲)育有兩名子女,在天水圍天慈邨獨居。他自撰求情信,揚言服刑期滿後將繼續做義工,以彌補過失。
案情指,36歲女事主是智障人士,智商只有9至14歲。今年5月,她參加被告的繪畫班。被告曾向她求愛,但事主不懂反應。
被告於6月5日至26日,四度帶事主返家非禮及性交,又曾於元朗西鐵站出口附近摸她胸部。
事主曾帶被告見社工,但未透露受辱。直至26日被告不理事主月事仍要求性交,最後口交了事。事主翌日向社工透露實情,揭發案件。案件編號:DCCC10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