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於施政報告推出「置安心資助房屋計劃」,筆者不明白為何政府要資助月入三萬多元的家庭置業。
月入三萬多元,用一萬元租樓居住,這個家庭還有二萬多元可用作其他消費和儲蓄,比起香港一般中下階層來說,他們的生活水準真的不錯。是否一定要買樓?是否租樓居住不等於安居樂業?若然,政府亦應要協助低收入還租住政府的公屋家庭買樓,讓他們亦能「安居樂業」。
筆者每天乘車上班,倘一定要買私家車代步,卻又未能負擔,是否應要求政府協助買車?相信人人都認為筆者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便行,不一定要自己有車。同樣地,亦不一定要買樓才有容身之所,租樓亦行,未能買樓是否連結婚生育亦成問題?
公帑是否用得其所
香港貧富懸殊嚴重,但資源有限。現在政府用資源去協助月入二、三萬元的家庭買樓,一些一家四、五口,月入幾千元的家庭還居住在約一百呎的板間房內,仍要等數年時間才可輪上公屋,這是否公平?公帑是否用得其所?不去加大力度解決低下階層的住屋問題,卻協助月入數萬元的家庭買樓,這是否就是有「香港特色的資本主義制度」的施政理念?
何文浩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