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明年4月1日起將新樓發水上限大幅降至一成,引起地產發展商強烈反彈,向政府討價還價。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透露,地產建設商會要求已補地價或已買入的土地,仍可享原有總樓面寬免,遭當局拒絕。林太強調,沒有空間修改發水上限,雖然新措施可能影響賣地收入,但政府不介意收少一點地價。 記者:盧文烈
林鄭月娥昨接受港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訪問,披露政府與發展商在發水樓問題上的爭拗。
她表示,地產建設商會早在一年前已向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提交意見書,指屏風樓問題與發水無關,看法與政府有差異;到近日地產建設商會見政府決心處理發水樓問題,焦點開始轉移,「(商會認為)如果我已經補咗地價,或者買咗地,當時我嘅心態係預咗有相當比例嘅發水,咁呢啲你(政府)要保證我做得到喎」。林太說,已拒絕接納商會的要求,「土地買賣同建築物審批係兩碼子嘅事,我唔能夠喺建築物條例批呢座樓或唔批呢座樓時,考慮埋你買地嘅心態同價錢」。
研究入則後限時動工
林太否認新措施半年後才生效是要放生地產商,指由於新措施是建築政策一個大改動,屋宇署修改《作業備考》需時,當局已盡量縮短時間,如果改以立法規管,相信到2012年也未能實施。
林太承認,發展商為趕搭尾班車,可能趕在明年4月前向屋宇署提交圖則,但強調,發展商必須擁有土地才能入則,當局現正諮詢法律意見,研究採取措施限制發展商在入則後的一段指定時間內要動工,否則圖則便會失效,防止發展商濫用。
林鄭月娥估計,新措施會對土地所訂的底價有輕微影響,但市民若支持政府多做減低樓宇密度及高度的工作,政府不介意少收一點地價。
一年內提建議管售樓
政府的收緊發水樓政策,除了限制發水上限外,也大力監控停車場如何計入豁免樓面面積。林太透露,運輸署即將完成檢討全港私人屋苑的停車場車位需求,初步發現車位數目有下調空間,當局會根據檢討結果,進一步限制發展商興建停車場的規模。
另外,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接受商台節目訪問時透露,當局將牽頭,聯同地產建設商會、律師會、消費者委員會及專業團體,成立督導委員會,研究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事宜,一年內會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研究內容包括懲處機制,法律責任,以及賠償細節等,也要釐清誤導銷售的定義。
鄭汝樺認為罰則可參巧《商品說明條例》,但是否刑事化則要小心研究。她認為,如將規管一手樓銷售,以《商品說明條例》形式規管,做法比較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