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女子畀回佣判社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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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畀回佣判社服

【本報訊】鑽石供應商女營業代表受珠寶行女經理威迫,提供非法回佣共約27萬元。涉案營業代表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行賄罪,法官邱智立昨指她真心後悔,更因她出庭協助控方作供成功令經理入罪,輕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
案情指,鑽石供應商Schachter&NamdarAsiaLimited前營業代表甘智怡(27歲),07年1月至08年9月,向寶國珠寶金行前出口經理、別名ElleHo的IsabelJalbaud(52歲)提供非法回佣共約27萬元,以求準時收回貨款與寄存鑽石。涉案經理早前被裁定罪成,判囚3年。
案件編號:DCCC103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