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學生面對校方指控而有寃無路訴,怎麼辦?一名女生昨藉與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真情對話機會,為受屈舊女同學訴寃,指校方單憑其同學與同校男友一些搭膊頭相片,認定二人發生越軌行為,男方被罰停課兩周後轉校,女方在校內繼續受到針對,要求孫公助兩人申寃。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表示,受屈學生可向該會投訴。
搭膊頭照被指有不軌
本學年轉到小西灣福建中學讀中六的黎同學,昨在青年協會舉行的與孫明揚真情對話活動,當着全場430名學生要求孫公關注學生學習權,接着說出之前就讀中學的一名好同學的寃情,偏離大會關於施政報告主題。
黎同學表示,事件發生在今年,她的朋友生日時邀請要好男同學回家慶祝,兩人將當日拍攝相片上載facebook,「老師見到就針對佢哋,話有發生不道德行為。」兩人強烈否認,但校方不信,「男同學被迫停課兩星期,最後轉校離開,個女仔繼續受到針對」。
活動後她向記者說,那些相片只是「普通搭吓膊頭」,兩人感到受屈,她激動地說:「佢仲留喺學校,老師成日對佢好有意見。」她是早有預謀要代友申寃,「唔係第一次有呢啲事,想局長關注,想大家睇到呢個問題。」她拒透露該中學名稱。
青協總幹事王䓪鳴指其個案是很個別事件,孫明揚未有直接回應,只是東拉西扯說家長不可禁止子女上學。
操守議會指矯枉過正
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主席韓連山表示,守則規定教學人員有責任避免使學生難堪或受到羞辱,並應與學生建立互相尊重和信任關係,當事人若覺得校方處理不當,可向該會投訴。他又稱,校方關注學生是否有出軌行為無可厚非,但單憑相片便認定二人有不軌行為,是小題大做,若非犯法,應由輔導老師或社工跟進,作出停課處分是錯誤,「會令佢哋對學校反感,弄巧反拙,係矯枉過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