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販挑戰食環署日日清政策

雞販挑戰食環署日日清政策

【本報訊】一個養活10個家庭,在旺角區經營了40年的活雞檔,今年大年初一因等候客人取雞而誤將6隻活雞留過晚上8時,雞檔因違例判罰款,食環署更要吊銷雞檔牌照,又拒絕暫緩執行令,讓雞檔提出上訴。雞檔昨就署方做法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並指活雞日日清的措施,違反《基本法》保障市民保護私有財產權利。

客留雞逾晚八時違例

申請人鄉玉榮(60歲)在旺角廣東道經營長興雞鴨已40年,店舖面積約一千方呎,算是區內大型活雞檔。雞檔日前向法院取得禁制令,容許雞檔繼續營業,以候上訴。
據入稟狀,今年2月14日農曆大年初一晚,鄉與員工在店內食開年飯。當時店內所有雞隻已出售,但有顧客將雞留在店內,要求待他們來到後才劏宰。至8時後店內尚有活雞,食環署人員到場巡查發現,即時禁止員工劏雞,當時店內餘下6隻活雞。今年5月,鄉承認違反活雞不能留逾晚上8時的規例而被罰3,000元。至8月11日,署方通知鄉要吊銷其「新鮮糧食店牌照」,10月13日生效。鄉要求署方行使酌情權,讓雞檔在等候上訴期間繼續營業被拒。
按《食物業規例》,每晚8時至翌日5時,雞檔不得留有活家禽。鄉認為法例違反《基本法》保障市民保護私有財產權利。而沒案底的他並非蓄意犯案,加上涉案活雞只有6隻,署方吊銷牌照是不公平及過份嚴苛。
政府08年實施「活雞日日清」,港九雞鴨行職業公會主席黃詠楠昨指,很多雞檔每日都擔心活雞「賣唔晒」而膽戰心驚。黃認為日日清對保障市民健康已行之有效,建議政府作檢討,例如改為「隔日清」,減輕檔販壓力。

一個雞檔養10個家庭

鄉昨不在店內,雞檔員工向記者說,署方表示要釘牌,事前毫無警告,員工形容署方「好陰濕」。雞檔養活10個家庭約40至50人,包括退休員工,若吊銷牌照,將令員工失業。
食環署回應指,自08年7月新規例生效至今,共有5宗定罪及吊銷牌照個案,其中3宗上訴得直,1宗仍在處理中。
案件編號:HCAL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