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駕罪成還柙 撞斷警腳司機候判

危駕罪成還柙 撞斷警腳司機候判

【本報訊】一名交通警員於去年8月12日駕駛鐵馬巡經觀塘繞道時,懷疑一輛由啟福道支線駛至的泥頭車超載,切線到泥頭車前,欲領航到安全地點停下驗車,卻遭泥頭車從後猛撞,右小腿被輾過重創,最終截肢致終身殘廢。司機昨在區域法院被判一項危險駕駛罪成立,還柙至下月4日始判。

無預留煞車距離

暫委法官杜大衛裁決時指,驗車官估計涉案泥頭車的煞車系統,案發前5天已有毛病,煞車需較長時間。
被告王耀波(59歲)應知問題所在,但他在天雨路滑下,駕駛超重近21%的泥頭車,被警員凌小毅(32歲)截停時,並無預留安全煞車距離,屬危險駕駛,故將他定罪。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知警員被迫切除右小腿的慘況,已深感悔疚,惟他亦因本案患上創傷後遺症。案件編號:DCCC1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