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人工時之高,全球名列前茅,特首曾蔭權昨宣佈為標準工時政策展開研究,當局稍後調查本港僱員工時模式,並參考內地、台灣、日本及新加坡等地有關規管工時的經驗。現時,不少地區都將僱員的標準工時,訂為每日約8小時,僱員加班最高可獲1.5倍薪金補償。
消息人士強調,現階段政府尚未有任何具體規管工時的方案。工會促請特首任期完結前交出立法時間表;但商界已表明堅決反對立法。
特首:須平衡各界利益
曾蔭權昨在施政報告中表示,隨着最低工資條例實施,社會上有意見認為是適當時候就標準工時展開政策研究。由於這個課題複雜及具爭議性,因此須小心處理,以平衡社會各界不同利益,他已要求勞工及福利局局長進行研究。
根據工會資料,現時南韓及新加坡的標準工時為每日8小時或每星期44小時。日本則是每星期40小時。若超時工作,員工可獲補水。消息人士指,加班補水計算方法一般分三種,最多可獲1.5倍薪金補償,其次是1.25倍薪金補償,最少亦可按本身工資計算加班費。根據外國經驗,從事會計、律師、創意工業及外滙買賣的僱員,可豁免受標準工時規管。
消息人士指,當局會密切注意最低工資明年上半年立法後,員工工時有否轉變,現階段政府在標準工時問題未有任何定案,強調不一定透過立法規管,「可以透過宣傳教育,又或者用行政措施規管」。
職工盟執委張麗霞,促請特首在任期完結前交代標準工時立法時間表,「唔好開咗張期票後,就企咗喺度,十年都唔郁」。她與勞聯副主席吳慧儀均建議,標準工時應訂為每周44小時,加班可獲1.5倍薪金補償。
但工業總會副主席劉展灝則強烈反對政府規管工時,他指,現階段尚未知最低工資對企業影響,若進一步訂立標準工時,對企業肯定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