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解決舊樓失修問題,政府在施政報告提出,明年擴大現有「大廈管理專業服務計劃」範圍至500幢,為舊樓業主免費提供管理意見及跟進服務,並會協助成立法團以做好定期維修,必要時更會強制業主或法團聘用物業管理公司。有見及此,政府建議透過立法,設定物業管理公司分級制及從業員發牌制度。
明年將擴展至500幢
民政事務總署今年4月推出「大廈管理專業服務計劃」,對象是樓齡30年或以上住用或綜合用途大廈,專家小組會提供意見,讓舊樓業主了解持續管理和定期維修的效用,協助制訂改善或維修工程標書,跟進標書的審核和落實。至今已有50幢大廈參與計劃,其中4幢位於西環、深水埗等舊樓已成立法團。
署方明年將計劃擴展至500幢舊樓,又會聯同房協和市建局,為缺乏組織或財力的業主提供更全面支援,協助他們成立法團。為鼓勵舊樓業主,當局將為同區戶數較少的舊樓群尋找共同的管理公司,以降低管理費成本。
現時物業管理公司良莠不齊,署方考慮將物業管理公司分級,規模越大要求越多,並設立記分制,一旦犯錯會被處分,同時對屋苑經理等訂立發牌制度,確保服務質素。署方今年底進行3個月公眾諮詢後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