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刀情殺案》
【本報訊】新移民漢150刀斬殺同居女友案,被告與警方的錄影會面昨在高等法院繼續播放。被告表示曾跪在女友面前,聲淚俱下哀求她回心轉意,但她很決絕。被告又誤以為情夫是女友任職便利店的上司,指她想升做經理而用美色博上位,「同做雞有乜分別」!
記者:彭嘉賢
被告梁耀強(40歲)被控於去年9月12日在長沙灣青山道和興大廈一單位,謀殺在7-11便利店當店員的同居女友楊秀瑜(35歲)。
被告在警方錄影會面中表示,去年9月11日下午致電女友,問她下班後要不要他買餸回家煮飯。女友稱約了朋友吃晚飯,但後面有男人聲,女友聲稱是電視聲,但被告知道她不喜歡看電視,感到事有蹺蹊,於是趕回家。
指女友美色博升職
被告指他在單位發現有男人的恥毛,而且睡床很亂,垃圾袋曾被更換,於是走到二樓的大垃圾桶。他憑早上丟棄的餅乾盒認出來自他家的垃圾袋,發現內有一個用過的安全套,「當堂儍咗」。他將垃圾袋拿回家作證據,並用手機拍下安全套照片。這已是繼一星期前第二次發現用過的安全套,「嗰次我當睇唔到」。
被告謂他與女友對質期間,跪在女友面前聲淚俱下說:「你返轉頭啦,我當冇事發生過。」但女友十分決絕。被告覺得「既然係咁不如大家攬住一齊死」,喝了一些米酒後好像撞鬼般狂斬女友,將其三隻牙斬至飛脫。
事後他將一千元人民幣、二千元港幣及一隻金戒指交給14歲的女兒,當作「遺物」,然後返回鄉下江門。他本想過自殺,甚至一走了之,形容自己猶如活死人。
被告承認自己罪有應得,不過又為犯案找藉口,指被女友折磨得很慘,猶如當「妹仔」,「為咗個女人咁做係啱,佢教極唔聽、點極唔明」。
「同做雞有乜分別」
他懷疑情夫是女友任職便利店的上司,因為女友經常提及想升為經理。他說:「識個男人幾耐?就同人上床?水性楊花,同做雞有乜分別!」
曾撞破前妻帶男人返家的被告,想到又一次「戴綠帽」,哭着說:「唔係呢個女子出現,我個命運唔係咁樣……我成40幾歲人,未對過一個女人咁上心……我孤注一擲呢段感情,居然輸咗。」他承認無法給予女友奢華生活,但二人仍可平淡安穩地過活,不一定要升職。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9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