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保護海洋資源和生態環境,港府落實明年提交法案,在2012年底正式立法禁止在香港水域拖網捕魚,針對400多艘受影響漁船,推出自願回購計劃,向願意交牌的漁民發放特惠津貼;漁民表明交牌後再無技能維生,冀至少賠償百萬,港府估計實施後本地魚穫減少四成,海鮮商會則指未來海鮮的新鮮度大減。
環保組織世界自然基金會爭取多年,要求禁止拖網捕魚,免危害海洋生態及環境。行政長官曾蔭權昨在施政報告中提到,明年提交法案,禁止在香港水域拖網捕魚,讓海床及海洋資源復原。據漁護署資料,本港現有1,100艘拖網漁船,當中400多艘在香港水域作業的漁船將受影響,政府會為這些漁民推出自願回購計劃,自願交牌的漁民可獲發一筆過特惠津貼,賠償額未定。
料本港魚穫減四成
據食物及衞生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賠償額會按漁民在受影響水域所得的七年魚穫價值計算;計劃明年底先行,設一年過渡期供漁民考慮,不願交牌的漁民可轉型從事養殖業或休閒漁業,收回的部份漁船經處理後用作人工魚礁,增加漁業資源。禁止在本港水域拖網捕魚後,本港魚穫將減四成。
港九漁業聯盟主席姜彥文表示,捕魚是大部份漁民的唯一維生技能,計算賠償時應計算交牌後的生計影響,加上漁船每艘價值約100萬元,賠償額至少一至二百萬元才合理。香港仔漁業海鮮商會主席陳富明指,本港水域常見拖網魚穫為藍䱽及紅衫魚等,多即捕即賣保持新鮮,未來魚穫減少未必影響魚價,但自南中國海的魚穫要3至4日才運抵本港,新鮮度大減。
世界自然基金會高級環境保護主任(海洋)李美華指,拖網捕魚「大小通吃」,魚苗也被捕撈,拖網時又會翻起海床,弄死海床的珊瑚及貝類動物;但基金會也認為,政府在生態保育上仍欠全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