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嫌販毒男子僱用一名青年運毒,代買可卡因,卻遭對方將毒品「落格」再轉售私吞。毒販糾黨軟禁該青年三日,以拳腳、鎚子及鐵通毒打,致青年遍體鱗傷。涉案男子昨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禁錮、盜竊及傷人罪,判監2年10個月。
案情指,被告黃達榮(37歲)於05年3月,將5,200元交給20歲事主黎啟邦代購可卡因,但黎買毒品後轉售,將錢侵吞。黃於4月21日重遇黎,將黎禁錮在其深水埗富昌邨寓所,拳打腳踢,又以鎚及鐵通打黎的頭和背部。
兩日後,黎乘看守他的三名男子睡着,偷偷致電報警,但被發現帶走,黎趁機逃脫,跑到警署報警。黃事後潛逃被警方通緝,直至今年4月更換身份證時被捕。案中另有4男子已被判監或判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DCCC5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