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前助理廉政主任涉於任職期間,擅自登入署方電腦系統,查閱好友的受查情況,遭票控兩項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她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受審,惟控辯雙方須就案情的英文譯本再作商討,聆訊今日繼續。
女被告林衣晴(31歲、圖),合約期滿後已離開廉署。案情指,被告07年3月入職任助理廉政主任。同年7月30日,被告兩度利用個人密碼,登入廉署電腦資訊系統,查閱一宗案件檔案,並輸入好友X的中英名字搜尋。X並不涉及該案,但被告查出另外六項有關X的案件簡介。
今年3月廉署通知被告,她正受署方調查。案情續指,被告與X份屬好友,自01年起多次一同出入境,被告使用的手機號碼,亦是由X作登記人。控辯雙方同意將X的身份保密。案件編號:ESS27936-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