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內地一孩政策下,內地孕婦紛紛南下產子,子女雖有本港居留權,但由於父母非香港永久居民,不能享有綜援。有內地母親昨日聲淚俱下,希望社署放寬綜援申請要求,減輕患病子女沉重醫藥負擔。
不合資格攞綜援
新家園協會執行幹事陳義飛表示,現時綜援政策下,兒童要申請綜援,其監護人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及綜援受助人,導致一些父母均為內地人的香港兒童,因無法申請綜援而長期活在貧窮線,「佢哋喺內地睇醫生仲貴過香港」。
黃太育有一女一子,還要照顧媽媽已去世、患心臟病的姨甥女。黃太表示,其6歲半的兒子患有心漏症,左眼還有弱視問題,每三個月便要帶他與姨甥女到各大醫院診所覆診。黃太指,三個小孩均在香港出世,但由於夫婦二人及其弟均是內地人,未能為小孩申請綜援,他們的醫藥費亦只好靠任職地盤雜工的祖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