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引外交豁免權打壓索償

港府引外交豁免權打壓索償

【本報訊】一宗勞資糾紛案件,香港政府卻提升至外交層面。一名在香港駐多倫多經濟貿易辦事處工作多年的加拿大籍香港人,早前被經貿辦提前終止合約,她就賠償金額與港府出現爭拗,早前入稟當地法院追討約8.5萬加幣(65萬港元)的離職賠償,但經貿辦竟搬出外交豁免權作護身符,向當地法院申請終止審理案件。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專橫霸道,以高壓手段打壓合法索償。
90年代初移民加拿大的朱小姐,01年加入香港經貿辦駐多倫多辦事處,任職高級新聞主任,到02年1月,經貿辦與朱訂立了一份為期兩年半的僱傭合約,朱小姐前後續約3次,到09年6月第三份合約屆滿後,經貿辦未有與她即時續約,但她繼續有返工,約一個月後雙方才再簽合約,但合約期由兩年半縮短至1年。
但合約未完,朱小姐今年4月底突然接獲上司通知,提前終止合約,經貿辦向朱發放2個月薪金補償,以及每服務年兩日薪金的離職賠償,但朱認為不合理,指應按當地普通法計算離職賠償,當中涉及補償金額達8.5萬加幣,因此6月中入稟當地法院追討賠償。

議員斥專橫霸道

不過案件未審,港府卻出招打壓,引用外交豁免權向法院申請撤銷案件,法院12月9日將作處理。朱小姐稱,律師意見認為經貿辦只處理商業事務,無權引用外交豁免權,她不滿港府濫用外交豁免權,已向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求助。陳偉業批評港府做法專橫霸道,「連告都唔畀告,我都係第一次聽。」他說,《基本法》列明香港軍事和外交歸中央管轄,質疑港府有違《基本法》。
大律師湯家驊指案件「有得拗」,申索人可以經貿辦只負責推廣商業事務,沒有外交職權作為反駁理據,日後也可來港索償。他批評港府逃避責任,「唔係一個政府應有嘅行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稱需向經貿辦了解事件,暫未能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