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皇發涉嫌漏報買樓利益及「摩貨」圖利,卻以疏忽解釋。很多時,疏忽都不是開脫的藉口。家裏的鋁窗墮街,根據法例,任何人因疏忽容許物件從高處墮下,可能要負刑責。疏忽照顧兒童,更是常見的疏忽罪。
小市民尚且不能萬事以疏忽脫罪,管治全港的政府要員卻可以左一句疏忽、右一句不知情來卸責。真是疏忽嗎?以劉皇發從政的資歷還這樣疏忽,即顯示了差劣的工作能力。但他不用受處分,連調查也不用,世上何來這樣的優差?
當有人質疑劉皇發在獲悉政府穩定樓市措施後大舉入市,他反駁那是「逆向思維和無根據的影射」。所謂瓜田李下,從政者掌管大權,往往要比白紙更白,兼有梁錦松之前車、梁展文事件的可鑑,市民質疑完全是「順向思維」而非不知所云的「逆向思維」。
無助撲滅仇富情緒
他反駁「獲行會消息後大舉入市」的指控時說,以此推論,無論政府推甚麼措施,與他有關聯的公司買賣物業均有問題。這又是蒙混過關─只要你申報,買賣都沒問題,現在的問題就是沒有申報,而申報利益只是從政的常識。
香港為甚麼越來越多人仇富?這件事就是答案:不是富者可恨,只是富者不仁。如果這件事情不了了之,又如何撲滅仇富情緒?何來特區政府口口聲聲的「和諧」?
葉秋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