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本人現年30歲,除每月供強積金外,沒有其他投資,最近希望作一些額外投資,供日後退休生活的需要。我可否進行強積金自願性供款,以達到有關目的?自願性供款有甚麼好處呢?
答:首先,你可以利用積金局網站內提供的積金計算機( http://www.mpfa.org.hk/tc_chi/mpf_edu/mpf_edu_cal/mpf_edu_cal.html),預計自己的退休需要及於退休時所累積的強積金累算權益。
能體現成本效益
若計算出來的退休生活需要與退休時已累積的儲蓄(包括強積金累算權益)有差距,便要考慮需否作強積金額外供款或其他個人投資,以補足退休生活需要。如考慮強積金額外供款,你可先認識強積金投資的特點。
強積金計劃的好處是集合大量計劃成員的供款來作投資,最能體現成本效益,再者基金規模龐大,可涉足不同種類的投資產品,一般情況下有助分散風險。還有,強積金投資是以平均成本法的機制運作,可減低短期市場波動對投資回報的影響。
其實,每種投資產品都有其優點,選擇那種形式的投資主要取決於個人情況。投資任何產品時,必須先考慮自己的投資年期及目標,小心衡量個人承受風險的能力,以及清楚了解該投資產品的特性。
積金局熱線:29180102
網址: http://www.mpfa.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