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報》被指無付遣散費

《新報》被指無付遣散費

【本報訊】近日管理層出現變動的老牌報社《新報》,早前遣散再聘用全體員工後,有獲續聘員工指管理層反口,未有按承諾向各僱員支付8天遣散費,引起不滿。《新報》社長馮兆榮強調沒違反勞工法例。記者協會表示關注,暫未收到該報員工求助。
昨日51周年報慶的《新報》,上月初出現人事變動,由資深傳媒人馮兆榮取代胡雪麗出任社長,新管理層當時表示,安排全體員工於9月30日先作遣散,10月1日由新公司以相同條件聘用,並口頭承諾除基本的補償外,每人會多8天遣散費。

20員工上月底離職

不過,當員工於上周三(9月29日)正式簽署新合約時,卻發現新約列明本月9日才生效,管理層原先承諾的8天遣散費,便變相成為這段真空期的「薪酬」。管理層出爾反爾引起員工不滿,編採部、市場部及資訊科技部等部門,估計合共最超過20人,在9月底一同離職。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口頭承諾具有法律效力,若《新報》員工在過了本月9日後,超過7天仍未收到該8天遣散費,或遣散費變相支薪,可向勞工處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