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隊不能逼旅客付小費

領隊不能逼旅客付小費

讀者陳先生及曾小姐反映,早前分別參加旅行團到北京及歐洲旅遊,均不滿領隊的服務質素,並指領隊涉逼團友付小費,兩人返港後聯同團友向旅行社投訴,其中一間旅行社一度拒絕透露領隊全名。他們欲知香港旅遊業議會如何規管領隊的操守。

持牌領隊逾1.9萬

旅議會回覆,旅行社要求旅客每天付領隊或導遊的服務費為建議及自願性質,旅行社須按議會指引,按照不同的旅遊地區,在旅遊行程單張上,列出領隊、當地導遊及司機的建議服務費金額,如有領隊涉逼旅客支付小費,會交由規條委員會處理,最高處分為撤銷領隊證。如旅客要求旅行社提供隨團出發的香港領隊或當地導遊姓名,旅行社應合作並提供。現時全港有逾1.9萬名持牌領隊,截至9月9日,共有兩名領隊被撤銷領隊證。
旅議會查詢電話:28071199
檔案編號:083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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