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本人有一名四肢癱瘓及長期病患親人,現已情況穩定,醫生批准出院。據悉房屋署有資源幫助這些人士入住公屋,申請資格為何?
答:為幫助長期住院的四肢癱瘓人士有機會重新融入社區,房署聯同社署、醫院管理局和非政府機構,組成聯合工作小組,安排他們入住房委會轄下的公屋單位。小組自2004年展開工作至今,已處理了45宗個案。
房屋署因應申請人的實際需要,為公屋單位作適切的改動和加添設施;並按社工、社康護理等專業人員的提議,為單位進行改裝工程,包括單位入口建適中的斜路、改建和擴大浴室及廁所、在睡床和浴室連廁所的天花裝設吊架、扶手和欄杆,以及調低電力開關掣位置等。此外,房署會盡量替申請人編配設有兩部升降機的樓層單位。
各部人員到場視察
房署和社署建立了一套簡化程序,由社署負責批核體恤安置申請,再推薦予房署作資格審查和編配單位。編配時,安排申請人預先參觀單位,並安排社工、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前線管理人員及工程人員到場,提供個人服務和輔導,並即時審視改裝工程的細節。
房委會熱線:2712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