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月前立法會內抗議80後蘇兆康被捕

四個月前立法會內抗議
80後蘇兆康被捕

【本報訊】80後青年蘇兆康早前就政改方案在立法會議事廳向高官抗議,警方事隔四個月後秋後算賬,本周一(9月27日)以擾亂議會秩序,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為由,上門將他拘捕。蘇兆康對此感到震驚,認為警方藉此打壓年輕社運人士,「叫我哋呢班o靚仔唔好亂咁嚟」。

問話四小時 申請判守行為

網上電台「青台」成員蘇兆康今年5月22日代表「愛國愛港聯合陣線」出席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舉辦的公聽會,就2012年特首及立法會產生辦法表達意見。席間他不滿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回應提問時態度傲慢,離座欲走到林瑞麟席前抗議,保安人員見狀立即阻撓,並把他帶離議事廳。兩名保安人員當日聲稱手臂擦傷及扭傷,需送院治理。
28歲的蘇兆康表示,本周一有三名中區重案組第二隊警員突然「踩上」其馬鞍山住所,以擾亂議會秩序,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8(3)條為由將他拘捕,並把他帶往警署問話近四小時。其間警方向蘇聲稱,會向司法機構申請,判處他守行為一年。警方回應本報查詢時亦證實拘捕行動。
蘇兆康對此表示震驚,認為警方拘捕他是政治打壓,「叫我哋呢班o靚仔唔好亂咁嚟,以後唔好寸寸貢」。他指警方上門拘捕事件令其父母非常擔心,日後行動前也會三思,以免留案底影響前途。
青台主席兼民主黨成員林子健發起聯署行動,不滿警方政治打壓,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黃毓民等30多名來自不同界別人士均表示支持。林子健表示,當日他與社民連行政委員黃浩銘也有在議事廳內喊口號,卻沒有遭到檢控,質疑警方欺負無黨無派人士,藉此殺一儆百。他續稱,事件反映本港的言論自由及法治精神進一步被剝削,批評警方的檢控多餘,「浪費警力處理埋啲雞毛蒜皮嘅事」。

蘇兆康當日離座欲走到林瑞麟席前抗議,兩名保安人員立即阻止,並把他帶離議事廳。

周澄:警方製造白色恐怖

曾在立法會議事廳示威的周澄表示,事件反映現時警方權力越來越大,認為警方是想藉今次拘捕製造白色恐怖,相信有關秋後算賬事件陸續有來。社運人士梁穎禮亦認為,蘇兆康示威時造成的傷害不致被警方拘捕,批評特區警方已淪為政治打壓機器,「佢(蘇兆康)當時好明顯只係普通推撞,搭巴士都會有呢個程度嘅碰撞」。
青台將於本月4日早上8時半蘇兆康上庭當日,動員到東區法院聲援,抗議警方不合理檢控。

話你知
守行為期間再犯會留案底

警方向蘇兆康聲稱,會向司法機構申請判處他守行為。律師蘇俊文表示,若蘇兆康最終被判守行為,不會留有案底,但他一旦在守行為期間再觸犯相關法例,或會被判處更高刑罰及留案底。

長毛曾判囚14天

社民連主席陶君行表示,其黨友長毛梁國雄過去亦曾在立法會內示威而遭同樣法例檢控,最終被判監14日。
《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8(3)條列明:「(立法會)主席可不時發出他認為必要或適宜的行政指令,以規限非議員或非立法會人員的人進入會議廳及會議廳範圍內,並規限上述的人在其內的行為。」蘇俊文指出,警方除非得到律政司同意,否則不可引用上述條例執法,此條例最高判刑為罰款一萬元,以及判監12個月。他續稱,若蘇兆康被判守行為,便不會留有案底,但他一旦在守行為期間觸犯相關法例,便須繳付1,000至2,000元簽保金,並有可能被判處更高刑罰及留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