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剛從美國走了一趟回來,既為生意也順道遊覽,包括「睇樓」。比較之下,發覺香港樓唔抵買。
同等價錢可買美國大屋
看附表的數字可反映友人之看法。美國4個城市是以其「大都會」範圍計算,用香港作比喻,即包括港島、九龍及新界區。簡單解釋:(1)美國最貴之每個住宅售價三藩市亦只400萬元多些,以今日太古城平均呎價逾8000元計,500呎也不夠,基本上換不到一個太古城單位。(2)全美國每間住宅平均售價百多萬元,但在香港只購得新界區上車盤。(3)差不多香港私樓業主都有能力在美國置業,但美國業主則未必。(4)是否「超英」不知,但肯定已「趕美」。
若以「大都會」範圍考慮,附表的4個城市,以其平均住宅售價套現所得,均難在市中心置業,多數是偏遠些少的半郊區。而且一般而言,越近市中心屋越細,越遠則越大。
另一方面,同樣以400多萬元的價錢,購買三藩市住宅,一般可有千多二千呎,而這個價錢,買太古城很勉強,去火炭可買駿景園細單位,約600餘方呎建築面積,即實用面積500方呎左右,怎樣計也只是三藩市單位面積的一半(或更少)。住慣三藩市搬來香港固然感覺家居變得「唔見使」,居住香港的,見到人家的寬敞,亦覺港樓「唔抵」買。
不過,美國出售房產若升值有賺,需要報稅,香港住宅業主若持有數年後轉售,一般來說不需繳稅。因此,覺得美國房地產相對便宜是一回事,投資時要考慮稅務對回報的影響,並及早安排稅務策略。再者,一般香港家庭是自己報稅,但美國過半家庭是找會計師做,因除笨有精。
回想起美國多份報稅表(全國一份,州又一份,有些城市又一份),而且厚如雜誌,香港的4頁紙,便顯得簡單得多了。
鍾維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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