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88年註冊的眼科專科醫生許德榮,被指於04至06年期間,默許、認可、或未有採取足夠措施防止其名字、相片、職銜,刊登在五份報章雜誌的眼藥水廣告內。醫委會紀律聆訊昨裁定他專業失當,向他發警告信及將案件刊憲。
案情指,有關廣告同時附有眼藥水Patanol產品照片和相關網站連結,刊有「資料提供︰眼科專科醫生許德榮」字眼,涉嫌違反醫生不准作廣告宣傳的專業規定。
辯方律師求情指,許只接受過眼藥水公司Alcon一次訪問,未曾在廣告中提及產品名稱,更未於廣告刊登前後獲得利益。但許同意可採取更多措施阻止廣告刊登,承諾以後不再犯。醫委會裁定許德榮專業失當,向他發警告信及將案件刊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