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婚婦 獨留子女在家候懲

失婚婦 獨留子女在家候懲

【本報訊】失婚婦與11歲女兒因事爭執,對她施以「籐條炆豬肉」後北上,獨留女兒及8歲稚子在家。一對無助姊弟感到肚餓,致電父親求救,父親與祖母連夜趕至照顧姊弟。

小姊弟向父親求救

父親三日後在網上找到前妻,得悉她仍身在內地,決定報警。婦人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虐兒及普通襲擊罪,署任主任裁判官馬保華准她保釋至本月21日,等候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33歲被告姓董,報稱家庭主婦,與一對子女居於觀塘和樂邨。案情指,被告98年結婚後,誕下一對子女。被告於08年離婚,一對姊弟交由她照顧。7月8日晚上約9時,兩姊弟致電父親求救,告知母親獨留他們在家已一個半小時。至凌晨3時,父親下班後,即與祖母趕往前妻家,照顧兩姊弟。
直至7月12日,父親才在網上聯絡到被告,對方稱身在內地,他於是報警。

事前爭執女兒被打

女兒與警方錄影會面時透露,被告離家之前半小時,兩母女曾發生爭執,被告用「雞毛掃」打她手腳數下,令她留下瘀傷。同月23日,警方拘捕被告。警誡下,她承認所有指控。
案件編號:KTCC56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