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醫院殮房職員涉嫌貪污,於領取遺體時提供特別服務,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審結。兩名前殮房職員葉炳全(51歲)及林國材(63歲),早前承認公職人員串謀收受利益及受賄罪,裁判官陳慧敏指兩人轉為控方證人,成功將另三名被告入罪,判葉監禁三個月,林囚五個月,分別賠償政府5.4萬元及5.16萬元。
另三名被告盛強虎、黎志惠及薛文矩(50至65歲),昨被裁定公職人員串謀收受利益罪成,還柙至10月13日判刑,三人需賠償15.3萬元至27.7萬元不等。
案發92至06年間,被告收取殯儀公司利益協助辦公時間前領取遺體、清理留下的垃圾和擺放在較好位置(例如免屍體在凍櫃『孖鋪』)等,被告每月可額外收取約1000元至4000元。
案件編號:TMCC618&243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