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文烈報道】僱主拖欠強積金的問題,積金局多年來束手無策,積金局現正研究訂立違規僱主黑名單,在網上公佈因拖欠強積金而被法庭判罰的公司名稱。不過,工會批評積金局公佈黑名單阻嚇力有限,「根本就係虛招」,要真正保障僱員,應該加強執法,以及從法例着手,嚴懲無良僱主。
積金局上年度就僱主拖欠強積金供款共申請發出1062張傳票,截至3月底,有93名僱主已答辯(涉及581張傳票),其中90人已被定罪,合共罰款157萬元。
積金局行政總監陳唐芷青前日約見多個工會,諮詢工會對訂立違規僱主黑名單的看法,積金局構思是把因拖欠強積金而被法庭定罪的無良僱主,納入名單內;至於違規多少次才應列入黑名單,陳太前日有問過與會者,一致認為即使被法庭判罰一次也應納入黑名單。
據了解,積金局希望在今個年度內實施黑名單制,但具體運作仍要研究,黑名單很大機會在網上公佈,一段時間後僱主若沒有再犯便會除名。有工會在會議上指,現時企業都是以有限公司形式運作,公司隨時可以改名,建議不如一併公佈違規董事名單,但積金局認為可能涉及個人私隱,需要詳細研究。
欠供強積金從未判監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葉偉明表示,公佈黑名單只會影響公司名聲,實質作用不大,「佢拖欠得你錢,聲譽都唔會好着重啦。」
他指出,雖然現時拖欠強積金的最高刑罰是入獄3年及罰款35萬元,但從未有僱主被判監,建議積金局與法庭商討判刑過輕的問題。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表示,歡迎設立黑名單,但認為並不足夠。
他又指出,不少無良僱主即使遭法庭裁定要向僱員歸還強積金,亦視法庭裁決如無物,建議政府修例,將漠視法庭判令的行為列為刑事罪,與《僱傭條例》睇齊。
職工盟統籌幹事譚駿賢批評,黑名單制度有如冇牙老虎,「根本就係虛招」,工會過往處理的拖欠強積金個案,動輒拖欠3個月至6個月,積金局要保障僱員便應加強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