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後 凶房即有人入住

案發後 凶房即有人入住

【本報訊】涉嫌殺嬰的26歲姓莊女子,消息指她原本在娛樂場所當女公關,居住在深水埗順寧道一單位。今年3月在懷孕期間,因為涉盜竊及藏毒罪棄保潛逃被警方通緝,自此居無定所,半年來頂着大肚子到不同賓館租房棲身,逃避警方追緝。昨日殺嬰案現場旺角金運來賓館,她就曾先後三次在那裏租房。

毋須登記及辦退房手續

消息稱,莊女本月17日第一次到金運來租房,第二次是本周日(26日),翌日(27日)她又再往租房,因此管房對她留有印象。記者昨日到該賓館試圖進入殺嬰房間了解情況,料不到案發後僅數小時,就有人租了「凶房」度宿。
記者其後租了隔鄰一個與凶房間隔及面積相同的套房,房間時租50元、兩小時75元,過夜160元。
房間面積約60平方呎,只有一張4呎雙人床、兩邊的小茶几和陳舊電視機;20平方呎的廁所內,有馬桶和淋浴花灑,連轉身亦有困難;女事主就在斗室中殺害了一條無辜小生命。記者租房及離開均毋須登記及辦理退房手續。
對於今次慘劇,預防少女未婚懷孕的明愛「風信子行動」隊長吳惠敏指,案中女子「犯了一個無可原諒的錯誤」。吳指她可以有較好處理方法,就是離開後暗中通知警方或管房,第一時間將初生幼嬰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