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實拖數 豪宅業主入稟追170萬

長實拖數 豪宅業主入稟追170萬

【記者袁慧妍報道】位於港島西半山的樂信臺,業主大會去年通過進行屋苑翻新工程;惟工程接近尾聲,擁有樂信臺兩層停車場的物業發展商、長實旗下的ThorogoodEstateLimited,拒絕支付170多萬元維修費。

擁外牆專利 可作廣告宣傳

本報向樂信臺物業管理公司、長實全資擁有的港基查詢後,港基突然於9月中業主大會當日,表示Thorogood願意支付50萬,作為「企業信譽(GoodwillContribution)」費用,令業主為之氣結,炮轟港基以施捨姿態處理欠款。
樂信臺1989年落成,有三幢住宅共484個面積888至1,290平方呎的單位。據了解,Thorogood是樂信臺發展商,業主入伙時,大廈公契由Thorogood聘請胡關李羅律師行擬訂,並委任長實全資擁有的港基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樂信臺。Thorogood把樂信臺單位售出後,保留兩層停車場收租。大廈公契訂明,"TheTower'scommonareas"包括每幢住宅的外牆,Thorogood擁有專利使用大廈外牆及頂樓作廣告宣傳。
2009年10月,樂信臺業主大會通過進行屋苑翻新工程,每個單位須於09年12月31日前繳付20萬至30萬元,Thorogood則須繳付238.9萬元維修費。據悉,Thorogood未有依時繳款,更聲稱只需承擔63.1萬,拒絕繳付有關"commonareas"包括大廈外牆及頂樓維修費共175.8萬。
本報向港基查詢欠款事宜,港基指樂信臺業主立案法團大會決定維修費用的分攤比例,未有跟從大廈入伙以來公契訂定之計算方式,又指Thorogood代表在去年10月的業主大會曾提出反對。

「企業信譽」之名付50萬

不過,港基回覆查詢後兩星期,本報得悉港基在本年9月17日的樂信臺業主大會舉行當日,通知業主立案法團,Thorogood將支付50萬元,作為「企業信譽」費用,令業主為之氣結,結果以大比數贊成票,決定採取法律行動,要求Thorogood繳付餘下170多萬元維修費,如獲勝訴,法團更可追討每月1.5%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