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懲教助理非禮罪成押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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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非禮罪成押後判

【本報訊】懲教署一級懲教助理於去年10月8日,涉嫌在荔枝角懲教署職員會所「夜總會」內數度緊抓會所女職員的手及摸臀。女職員事後沒有指控懲教助理的同場友人,僅要求助理切勿再犯,惟懲教助理上前表示,「你唔會好似甘乃威嘅女助理咁投訴我?」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認為被告與女職員無宿怨,相信被告犯案後才有以上對話,故接納女職員證供,裁定被告非禮罪成,還柙至下月12日判刑。
辯方指50歲被告李家文(圖)已婚育有一對子女,他加入懲教署工作近30年,定罪後可能失去長俸,他有良好紀律,可能與他醉酒有關,望能判罰款或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KTCC316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