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刀刺母子認誤殺控方拒接納 告謀殺罪高院受審

亂刀刺母子認誤殺
控方拒接納 告謀殺罪高院受審

【本報訊】無業青年多年來不斷被母親埋怨「無一份工做得長」,又沉迷電腦遊戲,最後被逐出家門,但他繼續向父母索錢,更偷走母親的手提電話及家中手提電腦。去年6月二人在屯門山景邨寓所爭執時,他以萬用刀狂刺母親臉及頸,母親送院後死亡,他經父親多次催促才肯到殮房見母親最後一面,被警方發現右手受傷,當場被捕。他被控謀殺罪,昨在高等法院受審。 記者:彭嘉賢

被告盧俊肇(26歲)願意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控罪指他於去年6月24日在屯門山景邨景華樓一單位,謀殺母親郭玉娟(46歲)。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中二輟學後曾任職不同工作,每次均做不長,加上沉迷玩電腦遊戲,令母親經常埋怨,更反對他與拍拖多年的女友交往。08年9月,母親有感無辦法教好被告,將他逐出家門。

受母責寧信女友不信家人

被告被逐出家門後,不時返家向母親索錢,又偷走母親的手提電話及手提電腦,被告女友亦曾致電被告父親借500元,聲稱被告有精神問題要求診,但被拒絕。之後被告透過手提電話發送3個奇怪短訊給父親,說「我以後唔會再搵你哋……就當係我今世欠你哋,我下世還返畀你哋……就算將來我兒女要殺我,我都留佢喺我屋企」。
任職保安主任的被告父親盧國威亦在庭上供稱,去年6月24日晚上7時半他下班回家時,見妻子滿身鮮血倒卧客廳地上,於是報警,妻子送往屯門醫院後證實死亡。他3次致電被告通知他母親出事,着他回家,但被告諸多推搪,說要陪伴情緒不穩的女友,又說要上班,其間語氣平靜,直至翌日早上經姨丈游說,被告才願意到殮房。
控方續指,有警員在殮房留意到被告右手及手指包着膏藥,被告解釋與女友搶奪剃鬚刀時弄傷,警方即場拘捕他,警誡下他否認殺人,稱當日只是送兩個泰國佛像給父母,作為後補母親節及父親節禮物。但被告在警方錄影會面中,承認事發前母親責罵他寧願相信女友也不信家人,他開始感到頭痛,於是拔出萬用刀指嚇母親,接着整個人完全失控,在神推鬼擁下將母親刺傷,之後取去她的手提電話離開,並變賣得550元。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59/10

被告父親盧國威(前)作供後離開法庭。

父供稱妻與子均暴躁

【本報訊】妻子被殺,兒子涉嫌弒母被扣留,被告的父親昨在庭上作供時卻表現冷靜,在犯人欄的被告亦十分留心聆聽父親的證供。其父供稱案發後曾到荔枝角收押所探望被告。

庭上得悉已當祖父

被告父親盧國威(49歲)作供指,被告為家中獨生子,小學一、二年級時被診斷患有過度活躍症,曾接受藥物治療兩至三年,但停藥後變得易發脾氣及缺乏專注力。盧謂其妻亦是脾氣大的人,在被告年幼時經常向他施以體罰,喜歡支配別人及全權控制家中財政,要丈夫及被告將每月所有薪金交給她。
盧表示,被告與女友03年拍拖至今,妻子一直不贊成二人交往,案發前他只見過被告女友一次,當時是去年農曆新年,被告更告訴他女友已懷孕,但他與妻子半信半疑,辯方大律師在庭上指被告的兒子去年8月出世,盧才首次得悉自己已當祖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