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恩:胡蝶沒有生育過那來私生女? - 呂恩

呂恩:胡蝶沒有生育過那來私生女? - 呂恩

最近我在家養病,閑來無事,亂翻雜物,偶然翻到前年年底方鞠芬(前「兒藝」劇院院長)送給我一份禮物,其中有一封信內附有一份報紙,北京的《新京報》(2008年12月21日)上面刊登了那個所謂胡蝶之女的口述文章。我知道鞠芬的用意,她是個耿直人。是在要我說話,因為她知道我與胡蝶的關係。胡蝶的家事是我婆婆告訴我的,我婆婆是胡蝶的親嬸子,他們兩家一直住在一起(從東北,北京,上海)直到抗日戰爭開始以後才分開。
幾年前也有人問過我,你知不知道胡蝶有過私生女?我回答,瞎說,胡蝶不能生育,那來私生女?後來聽說那個自稱私生女的,嫁給了李宗仁為妻,頭上又多了一個光環。於是,她的名聲一下子傳開了,傳媒把她當成新聞人物,在全國以及香港等地的電視、報紙上鬧得沸沸揚揚。又有人來問我,你知道胡蝶不能生育,為甚麼不說話?我說這種花邊新聞,最好不理,理了她,被他們炒作起來,反而會變成給她宣傳了。所以我一直保持沉默。
本來這事已經過去,胡蝶離世近三十年了,那位女士也走了,這段謊言也可以不提了。
但是鞠芬對我的提醒,使我翻來覆去的想,覺得歷史是應該尊重史實的,我現在還知道這段歷史真象,應該去澄清,免得以後以訛傳訛把謊言說成真實。尤其像胡蝶這個曾經紅得發紫的人。她年輕的時候,就有許多無中生有的事都往她身上栽過,幾十年後才證實是子虛烏有。真是樹大招風,到了晚年身居國外的胡蝶,還有人拉她的虎皮向自己身上蓋引以為榮。
胡蝶和潘有聲在上海結婚是1935年12月23日。婚禮非常隆重。上海人幾乎家喻戶曉。婚後不久懷孕了。檢查出是子宮外孕,動了「結紮」手術,就不能再生育了。所以他們領了潘有聲哥哥的兩個孩子作為自己的孩子(一男一女,現在一個女的在美國,一個男的在加拿大)。1937年8月13日,抗日戰爭在上海全面開始,胡蝶全家很快就移居香港,直到抗戰勝利以後,才回到上海。
那個自稱胡蝶私生女的說她出生在上海,時間是在「台兒莊戰役」勝利後的第二年(台兒莊戰役結束在1938年4月不是1939年)。1938年,胡蝶全家已經移居香港。我有一位朋友,是潘有聲妹妹的同學,1938年在香港見到過胡蝶,印象很深可以作證。而那個私生女說她1939年在上海出生,那她是誰家的女兒呢?再說胡蝶和潘有聲結婚以後自1935至1945年,二人一直生活在一起,如果胡蝶懷孕了生了子女是名正言順,高興還來不及,用不着說甚麼私生女,為甚麼要躲躲藏藏?!這種笨拙的謊言,明眼人一看就會戳穿。
那個「私生女」更有荒唐的自述:說她最高興的是在上海百樂門舞廳看着「母親」胡蝶在台上和其他明星們作愛國的義賣活動,自己在舞台下提着小籃子走來走去的募捐。且不說「百樂門」舞廳只有舞池沒有舞台,而且時間的錯位太也可笑了。1941年1月,珍珠港事變,美國和日本開戰,租界很快就被日本接收。她在「百樂門」舞廳自己能走來走去,起碼要三四歲,那時日本人已經進入租界,能允許中國人在上海租界裏做愛國的義賣活動嗎?

胡蝶在抗戰勝利後的1945年8月以後才回到上海,住在徐來夫婦家裏(也是當時的電影明星)到1946年3月後,胡蝶就又離開上海去了香港,再也沒有回過大陸。
胡友松(自稱為蝴蝶「私生女」的人)的口述,簡直是天方夜譚,那位替她整理口述的記者,大概是位年輕人,對抗日戰爭這段歷史沒有很好的研究,對胡蝶的身世也甚不瞭解,只聽對方一說,就記了下來,成了一篇不真實的報道。這個謊言流傳了幾十年,現在該是還歷史本來面目的時候了。
寫於2010-09-08日
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