脅持慘劇菲總統拖延處分犯錯官員

脅持慘劇
菲總統拖延處分犯錯官員

【本報訊】馬尼拉脅持人質事件發生至今已月餘,雖然菲律賓調查委員會已提交調查報告,但正在美國訪問的菲律賓總統阿奎諾三世(BenignoAquinoIII),未表示接納報告,更下令調查委員會發表第二份報告,內容是首份報告沒提及的,他又以要掌握充份證據才會考慮是否刑事起訴,有心拖延及包庇被調查委員指有犯錯的官員。

證據提堂要站得住腳

阿奎諾三世在紐約記者會上表示,他需要掌握充份證據,才決定是否按照報告建議,對有關官員和警官實施行政處分和刑事起訴,而有關證據要將來在呈堂時也得需站得住腳。他沒有透露需要甚麼證據才能令他信服。
同時,他下令總統府行政秘書和首席法律顧問詳細審閱報告,然後向他呈交一份法律審閱報告,而這份審閱報告是不會交給中國政府。總統府發言人強調,這份法律審閱報告並非要為被點名的官員進行掩飾包庇。
另外,參議院將舉行多至少一次聽證會,旨在提升警隊士氣,以及研究採取甚麼措施避免類似人質慘劇再發生,但日期仍未確定。
香港律師會表示,早前曾諮詢菲律賓當地律師意見,討論當地民事索償法制。
律師會會長王桂壎表示,現時雖然仍未有死傷者家屬向他們求助,但看畢菲律賓政府提交的報告後,認為可就報告指出需負上疏忽等責任的人,即包括當地政府和官員等人及部門提出民事索償。
王桂壎稱,當地法律寫明若因疏忽而令人致命,最多只能追討約5萬披索賠償(8,000多港元),「如果只係賠死亡嗰部份真係唔多,要計埋其他損失,最重要係爭取將索償額當件事發生喺香港咁計,咁先可以賠得多啲」。

王桂壎表示,脅持人質事件死傷者家屬若向菲國政府索償訴訟,隨時要花五年或以上時間。

家屬索償或需花五年

王又說,當地律師指這類民事索償案件一般可拖延5年或更長,也難以估計訴訟費,但當地已有律師行表明願意以低收費替家屬追討賠償。他又表示,雖然家屬可選擇在港或在當地提出索償,但今次事件在菲律賓發生,故要在當地判決,所以透過當地司法程序追討會較合適。若在港追討,涉案人士可能提出多項質疑,例如本港法庭是否有足夠時間予當地證人作供;香港是否有司法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