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亞運引發加稅 - 何民傑

辦亞運引發加稅 - 何民傑

香港政府日前發表諮詢文件申辦二○二三年亞運會,總開支將高達四百四十六億港元,先別討論在施政報告前展開諮詢,是否有誠意聽取民意,這一代和下一代納稅人也會關注,這項大白象「面子工程」終會引發財赤,日後可能因此要加稅,或開徵銷售稅等新稅種。

大型賽事必超支收場

科大經濟系教授雷鼎鳴早前分析,香港的公共財政並不如想像中富有,實際可動用的財政儲備只有幾千億元,籌備歷十多年的亞運會將會為公共財政帶來隱憂。其實《基本法》一○七條規定,特區政府的公共開支應量入為出,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相適應。現在政府決定在未來十多年花費數億公帑辦亞運,忽略日後政府的承擔能力。從一九九八年至二○一○年共十二個財政年度,有五年出現赤字,倘再遇二○○一至○四年的嚴重財政赤字,定必引發大幅加稅或開徵銷售稅等新稅。
港府常說要打造香港成為盛事之都,但如何衡量這些「盛事」的效益,卻從來沒有一個清楚的說法。而國際貨幣基金會(IMF)在二○一○年三月曾發表一篇題為〈Isitworthit?〉研究報告,質疑各大型體育賽事為主辦國帶來的經濟效益,大多超支收場。
研究引述在一九七六年,蒙特利爾舉辦奧運會耗資一億二千四百萬美元,該地政府最終需歷時三十年才還清債務。○八年北京奧運預算為十六億美元,但最終開支卻高達四百億美元。二○一二年倫敦奧運,成本亦由原來預算的四十億美元,增至一百九十億美元。澳門○五年舉辦第四屆東亞運動會,同樣超支嚴重,單是興建場館開支高達三十四億四千萬澳門元,政府合共耗資四十四億澳門元。

港辦亞運無成本效益

研究的結論是如香港般已發展地區並不適合舉辦大型運動會,且不符成本效益,如果將主辦亞運的機會給予發展中的國內城市,土地和人力成本也較低,反倒能帶動當地的基礎建設和城市發展。香港與其要錦上添花,倒不如成人之美。
何民傑
107動力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