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旬老翁08年10月在屯門醫院病逝後,因繼室與正室所生子女為爭領遺體紛爭,致他死後接近兩年仍未能入土為安。醫院管理局鑑於屍身開始腐化,早前介入要求法庭頒令處理屍體。繼室昨在法庭承諾會在限令的14日內領取遺體,得以在中秋節解決這場糾紛。
死後兩年未辦後事
原告醫管局,被告為78歲老翁文燦的遺孀吳麗菊(圖)。文伯與元配育有四子三女,自元配死後,他於04年與來自內地的吳結婚。文伯08年10月31日因膀胱癌於屯門醫院逝世,兩房爆發爭屍。文伯子女去年放棄領屍,但吳亦沒有辦理後事。
法官區慶祥指,法庭希望能對文伯作出妥善、最快及最尊敬的安排,指今日正值中秋節,更應從速處理。惟吳在庭上多番不理法官提問,自顧發洩寃屈,說話時夾雜濃厚鄉音,連珠炮發指法律對她不公平,又指正室子女扣起文伯身份證,須法官多次打斷其講話及提醒她在法庭應有的禮貌。
吳最終表示已經排爐進行火化,承諾會領取文伯遺體。法官遂應醫管局申請,限令吳於14日內領取文伯遺體,否則醫院可交予文伯的子女處理。
醫管局回應指,局方自08年底一直居中調停兩房的爭屍紛爭,先後去信雙方17次,致電吳逾百次仍未能解決,為使文伯能早日入土為安,別無選擇下交法庭處理。
案件編號:HCMP12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