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 糙 - 蔣芸

粗 糙 - 蔣芸

忽然見到著名的主持人及藝人陶子在台北立法院上台發言,原來是為了同行藝人與丈夫爭女兒撫養權的事。美國法庭傾向判給母親,台灣法庭卻判給了爸爸,此案據說仍在上訴之中。
奇怪的是一件仍未終結的案子,何以局外人就算替人出頭也好,爭取婦女權益也好,竟可以公開批評法官的判決?陶子說了很重的話,說法官問題愚蠢,判詞粗糙等等。
也許兩地法律不一樣,這事在本港相信絕不允許發生,也沒有人會這樣做,陶子洗盡鉛華,還架了眼鏡,發言時數度哽咽,情緒激動,更奇怪的是,我只覺得像一個演員接到通告,進廠拍戲,正在飾演一個新的角色,很不真實,只怕她會弄巧反成拙。
要替人出頭,不可以只逞一時之快,也不可以草率如此,交情是一件事,要守法理道理人情,豈能不謹慎小心,並不是正義不正義之爭,也不是誰對誰錯之爭,離了婚的夫婦最難處理的該是孩子歸誰,一旦鬧上法庭,法官也要考慮那一方對孩子的將來會最有利;成長的環境、平素的照料與將來的前途等等,不可能胡亂判定,更何況一件仍要上訴,勝負仍未知的案子,告上立法院?太戲劇化了吧。
即使自認是正義的化身,至少要得先理解一下,孩子仍不懂事,但做為好朋友難道不了解藝人的生活,做為母親的難道不了解你能給的除了母愛還有什麼?感情不再的夫婦,仍然擁有的一定是雙方都關愛自己的骨肉,當然有必爭的理由,這是第三者也無法置喙的事,爭持不下到了非決定不可時,當然,只能訴諸法律,那麼,除了靜待法院終審的判決之外,又能做些什麼?
陶子的這一場表演,很突兀,也很如她自己批評法官的判詞所用的形容詞:粗糙,是的,很粗糙,雖然她台上的風度、造型與表現,有些看熱鬧的人會覺得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