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串謀詐騙案提堂 下月19日再訊52人將頂證陳志雲

涉串謀詐騙案提堂 下月19日再訊
52人將頂證陳志雲

【本報訊】無綫電視總經理陳志雲、其愛將兼廣告公司董事叢培崑,與無綫高層陳永孫,涉騙無綫五花旦及「食夾棍」,被控串謀收賄及欺詐等八項罪名。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將轉解區域法院審理,押後至下月19日再訊,各人准以現金10萬元保釋,但不可干擾證人。 記者:蔡曉楓

本案轟動整個娛樂圈,吸引大批記者採訪。陳志雲於8時40分抵達,獲藝人兼好友王喜擔遮護送入庭。兩人與一男子坐在旁聽席最前排,有講有笑,狀甚輕鬆。其愛將叢培崑的座位雖與陳在同一排,中間卻隔着一條通道。叢左顧右盼,並無與陳交談,甚至無眼神接觸。

三被告獲保釋准離境

案件提訊期間,陳志雲一直保持其招牌式笑容及小酒渦。三名被告輕聲表示明白控罪,提訊完畢各人分別離開法院。據了解,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副主席兼董事總經理方逸華及五名花旦將會出庭指證三人。
控方申請押後待取得轉介文件,基於控罪嚴重,要求法庭增加兩項保釋條件,包括不可干擾控方證人及不准離境。三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均反對控方附加的保釋條件。陳志雲的代表律師鄧耀榮指,陳現被停職,仍是無綫僱員,雖然不用每天上班,但須向管理層滙報工作,因此有機會接觸同為無綫職員的證人,而陳將須出席在加拿大舉行的華裔小姐選舉,及參與牧師林以諾的旅遊特輯,希望獲准離境。
叢培崑的代表大律師戴偉奧亦指叢須往返中港澳參與業務,而控方有52名證人,叢難免因業務來往與其他控方證人接觸。辯方又稱,叢的公司替陳志雲接工作並非秘密,而安排五名涉案花旦出席活動並無涉及金錢。至於陳永孫代表大律師林國輝指陳替無綫工作二十多年,現被停職,或須到澳洲探親。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最後批准三人可以離境。
首被告陳志雲(51歲),報稱無綫電視總經理;次被告叢培崑(28歲),思潮廣告製作有限公司及思潮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第三被告陳永孫(63歲),無綫電視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主管,三人暫毋須答辯。

叢培崑被控與陳志雲串謀收受利益。

陳永孫涉串謀欺詐,案件將轉解區域法院審理。

涉收利益出席開幕禮

陳志雲與叢培崑被控一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兩人另被控各一項代理人接受及提供利益的交替控罪。控罪指兩人於去年7月及今年1月,分別收取思潮廣告1.5萬元及11.2萬元的款項,作為陳志雲出席去年7月11日澳門威尼斯人酒店JCShop開幕禮,及12月31日志雲飯局《奧海城全城狂歡邁向2010》等活動的報酬。
叢培崑與陳永孫被控串謀欺詐,去年1月至12月間,訛稱新濠博亞(新濠天地)酒店有限公司根據合約,向無綫支付520萬元,轉付給思潮廣告,從而挪用其中的55萬元。而叢與陳志雲另被控串謀欺詐,今年2月7日,要求佘詩曼、楊怡、陳敏之、楊思琦、陳倩揚義務出席「MaBelle呈獻:志雲情人節首選」新書發佈會,但隱瞞MaBelle向思潮出版社支付30萬元贊助費。
案件編號:ESCC3984/10

無綫職藝員未接作證通知

【本報訊】陳志雲昨日上午離開東區裁判法院返回亞皆老街寓所後,曾一度避開在場傳媒出外,並於下午3時許乘的士返家。

陳志雲目前仍受薪

無綫外事部副總監曾醒明昨日表示,由於陳志雲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公司昨日特向所有員工發出內部通告,提醒員工不要談論有關案情,而至目前為止,無綫職藝員未接到任何出庭作證通知。至於陳志雲庭上稱仍要為無綫工作,及稍後到加拿大工作一事,曾醒明說:「兩位陳生(陳志雲和陳永孫)仍然係TVB高級行政人員。」雖然陳志雲目前停職,但曾醒明表示至現時為止無綫仍有發薪予陳志雲。曾醒明說:「11月喺溫哥華同多倫多會有華裔小姐競選,唔知陳生到時會唔會出席,一切有待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