較少機會 - 古德明

較少機會 - 古德明

問:香港教育局長孫明揚的一篇講辭以lesseropportunities來說「較少機會」,是不是應改為feweropportunities?
答:Feweropportunities無疑是正確說法;隨便一點,說lessopportunities大概也可以;至於lesseropportunities,則是香港教育局英文,不可用於英語國家。
根據文法,說「多少」的「少」,英文可用few或little二字:few配可數名詞(countablenoun),little配不可數名詞(uncountablenoun),例如fewpeople/books(很少人/書籍)、littlewater/air(很少水/空氣)等。
Few和little的比較級(thecomparative)是fewer和less,文法上當然也是fewer配可數名詞,less配不可數名詞。不過,今天常有人以less和可數名詞連用。著名的英國廣播公司(BBC)第四臺(Radio4)就曾播出這樣的句子:Theyearmilitaryserviceends,there'llbealotlesspeopleinthearmy(兵役結束那一年,軍隊人數將會大減)。當然,正如《卡斯爾常見英文錯誤指南》TheCassellGuidetoCommonErrorsinEnglish所說,這一句的alotless最好改為farfewer。
至於lesser,和less、fewer兩個限定詞(determiner)都不同。Less、fewer指「數量較少」,lesser卻是指「次要的」或「較小的」,一般只用在名詞之前,作形容詞,例如alessernation(弱國)、alesserpoet(成就不大的詩人)、alesserevil(小惡)等。教育局長孫明揚把「較少機會」當作lesseropportunities(較不重要的機會),真是可點可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