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譴責栢鴻國際投資顧問,指其違反《證券條例》下的《財政資源規則》,栢鴻同意在未來2年,向證監提交有關報告,若栢鴻在今後3年內再違反規則,其牌照會遭自動撤銷。證監調查發現,栢鴻在08年7月至09年5月期間多次未能維持規定的速動資金,並在先前的計算中,將關連人士的欠款錯誤列入栢鴻資產內,幸沒導致客戶或公眾蒙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