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第一次踏足公共大型墳場,但見一個個墳位沿山而建,佔地雖說不上太大,還未開發的山地一片光禿,好像在引頸以待不斷來索地的居民。那時站得可能比較高,頗有點高瞻遠矚地想:這怎麼成?吾土也有涯而逝者無窮盡,就是把對山的青綠都砍成新墳,都應付不來。
初次知道一個墓地的索價,已經在想,對很多家庭來說,也足以讓在生者的生活過得好一點點;原來那不還是永久價,付了那個錢,棺木在幾年後還是要給起出來的。古時對要報深仇大恨的經典手法,就是掘對方祖先山墳,現在,長輩還在生時,一個個不知孝不孝的孝子,付了錢,還心甘情願自掘先人之墳?真是一個敢打,一個願挨。
當下即很不孝地想,最莫名其妙教壞子孫的孝道故事,非賣身葬父莫屬,葬禮怎麼個搞法,終究與死者還是生者的關係較大?那個終有桐棺可殮而了無知覺的父親,若在質素還可以的棺內有知,知道此禮此儀是自己女兒出賣終生自由換來,又會怎麼想?
那個孝女一定沒看過《莊子.列禦寇》,其中寫到莊子將死,弟子欲厚葬之,莊子反對說:我有天地為棺,有日月星辰為陪葬,有萬物送行,有夠厚的了。弟子說,就這樣子,不怕肉身為大鳥啄食?莊子答曰:不是在地面上為鳥所食,就是在地下為螻蟻所食,何以獨偏心於螻蟻?
葬禮有天葬土葬火葬,肉身的下場卻只有一種,就是與逝者無關;骨灰或放於盂內,或撒於大海,終於都不會得到孝子再摸它一把,何以獨厚於龕場而薄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