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突離職玩殘僱主

外傭突離職玩殘僱主

本報今年頭8個月共接獲21宗涉及僱傭公司的投訴。僱傭公司作為中介,有責任為僱主與外傭排難解紛,惟坊間僱傭公司質素良莠不齊,部份更是無牌或違規經營。兩名讀者懷疑有僱傭公司串通印尼女傭,以被迫來港及另謀高就為由離職,令僱主蒙受時間及金錢損失。

個案一 在職印傭被挖跳槽

育有兩名小孩的在職媽媽陳女士透過僱傭公司聘用印傭,該女傭已在其家工作七個月。早前她接獲代理通知,印傭家有要事,須提早中止合約返回印尼,「要重新請過又教過工作,好麻煩」。陳於是向印傭提出讓其放假兩星期,怎料印傭面有難色,之後承認回鄉只是藉口,陳不滿地說:「一問之下,原來代理幫佢搵到新僱主,人工高又畀多啲假期,好離譜!」陳提高現有工資水平始能挽留印傭繼續完成合約,她不滿代理教唆印傭離職,手法差劣。

個案二 到任後卻稱非自願

羅小姐因聘用逾七年的印傭離職,經友人介紹認識一名僱傭公司女職員,「我未去過舖頭,佢上門幫我搞手續同簽合約」,6月新印傭抵港到其家上任,惟她聲稱是非自願下來港工作,並無簽過合約,又表示欲離職,羅認為事態嚴重,於是報警。
代理其後到羅家接走印傭,羅的家人要求印傭簽署一份自願離職同意書,其後代理一直拒絕跟進,未幾,羅收到勞工處通知,指印傭向她追討一個月代通知金,她氣憤地說:「我懷疑代理同印傭扯貓尾,嚟到就話畀人賣豬仔走返公司,屈僱主畀代通知金。」羅稱,最後印傭回鄉,並沒出席勞工處召開的勞資調解會議,「事件雖然解決,佢冇再追代通知金,但浪費咗好多時間同代理周旋」。
檔案編號:0709039、0720013

多收佣金可罰5萬元

勞工處表示僱主可透過職業介紹所、刊登廣告或私人轉介等物色外傭,雙方須簽訂政府指定的「標準僱傭合約」及辦理入境工作簽證等。現時全港有2,085間持牌職業介紹所,其中1,121間為外籍家庭僱傭公司,僱主應留意介紹所有否展示營業牌照。
持牌職業介紹所可收取求職者受聘後第一個月薪金的10%作佣金,無牌經營或收取過多佣金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5萬元。07至09年,共有13間職業介紹所因違規被定罪,有6宗被勞工處拒絕發出、續發或撤銷牌照。
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組查詢電話:28523535

業內意見
倡設扣分制保障僱主

香港印傭協會主席梁慶基表示,現時全港有約25萬外籍家庭傭工,其中逾13萬為印傭,他說:「近年印傭確供不應求,唔排除有啲代理為應付僱主要求,幫在職印傭跳槽。」
梁稱,目前市面約有逾千間僱傭公司,但持印尼領事館發出牌照的僅200多間,「只有印尼牌嘅代理可直接遞交文件畀領事館,其他有勞工處牌但冇印尼牌嘅代理,就做「艇仔」(中介人),近年行內競爭激烈,代理上門幫客辦手續已成趨勢,僱主最好先了解對方係咪有牌」。

要求簽署離職證明

外傭僱主義工隊召集人陳錦花稱,港僱主聘用菲傭及印傭的數字相若,「有僱主反映代理力谷印傭,因每個印傭要畀代理大約2.1萬蚊介紹費,比較菲傭畀1.5萬蚊多幾千蚊」。她提醒僱主,遇到傭工突要求離職,為免日後就補償爭拗,應要求對方簽署離職證明,並錄影整個過程佐證,「證明書要齊晒中、英文及外傭嘅語言版本」。陳批評現時當局監管僱傭公司不足,倡議設立扣分制,加強保障僱主。

社會服務
◆報料熱線:29290000
◆社會服務熱線:29908288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8688
◆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
◆傳真:37112468
◆網上捐款: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donate
◆各類表格: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forms
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