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導遊阿珍求縮減停牌期

惡導遊阿珍求縮減停牌期

【本報訊】因辱罵內地旅客遭香港旅遊業議會吊銷牌照的惡導遊「阿珍」李巧珍(圖),昨去信議會上訴,要求縮減停牌時間至少於半年,以便停牌「刑滿」後導遊證可自動復牌,毋須再申請候批。議會會將案件交由上訴委員會處理。
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證實昨日接獲李巧珍的上訴信件,會轉交議會上訴委員會處理,最快可安排下月召開上訴聆訊。胡兆英未有透露上訴信件內容。

停牌後生活困苦

據消息人士指出,今次阿珍上訴信件內容,與她被釘牌前向議會呈交的解釋信件截然不同,沒有再提及自己是零團費制度下的犧性品,反之是以求情為主,表示停牌後生活困苦,搵工困難,強調願意向被辱罵的團友道歉,希望社會人士給她改過機會,縮短停牌時間。
消息人士續稱,阿珍因辱罵內地團友遭議會吊銷牌照,為期半年。據規定,停牌半年或以上,期滿後需再申請導遊證,由導遊及領隊審核委員會決定是否批出;但停牌少於半年,期滿後可以自動復牌毋須再申請,「所以阿珍希望可以縮減刑期,唔使再申請牌照」。
此外,永盛旅遊僱用無證導遊被吊銷牌照的上訴案件,會延至最快下周三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