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頭顱骨轉運男子遭恐嚇無效求回水 運輸工涉冒警被控

買頭顱骨轉運男子遭恐嚇
無效求回水 運輸工涉冒警被控

【本報訊】一宗冒警案揭發有人出售懷疑人頭骨作轉運法器。運滯事主聽信他人之言,購買頭顱骨等數件法器來轉運,惟運程無好轉。事主要求對方「回水」,對方帶同一名運輸工人到事主住處理論,其間工人涉嫌自稱警員,更恐嚇事主「後果自負」,事主受驚報警。
涉案被告黃永賢(27歲)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暫被控一項冒充公職人員罪。他暫時毋須答辯,等候控方諮詢律政司意見,以及讓政府化驗所檢驗頭顱骨真偽,下月12日再提訊。

化驗頭顱骨後或加控罪

控方案情指,事主因運程欠佳而聽信另一名涉案人士的建議,以高價購入頭顱骨等法器。惟法器無效,事主未見轉運。他要求對方退款。對方在本月13日帶同被告到事主的大埔廣福邨住所,跟事主見面。被告向事主自稱是隸屬長沙灣警署的偵緝警員,要求事主不要再追討金錢,否則後果自負。
控方又指,涉案頭顱骨化驗完畢後,不排除加控該名涉案人士其他控罪,而被告有兩次案底,且正接受懲教署監管,擔心被告騷擾證人,故反對保釋。
辯方提出保釋申請時指,被告任職運輸工人,可交出500元保釋金。主任裁判官林偉權准被告保釋,但不得離港或接觸控方證人。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未經有關當局批准移走人類遺骸,可判監半年。08年便有一名青年在粉嶺蝴蝶山偷金塔人骨及放上網出售,被判監半年。
案件編號:FLCC226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