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館養兵疑案 前坐館涉報檔交付賄警金廉署拍下過程 員工:交錢者有兔唇

差館養兵疑案 前坐館涉報檔交付賄警金
廉署拍下過程 員工:交錢者有兔唇

【本報訊】黑社會和勝和前坐館、綽號「崩嘴崩」的潘偉業,涉嫌於04年至08年間,收買一名駐守沙田分區的警署警長作「養兵」,包庇其非法活動。控方昨在區域法院指,潘偉業透過警長妻子在荃灣大河道經營的報紙檔進行賄警金交收,按月支付現鈔4,000元,其間更遭廉署拍下交款情形。記者:陳詠詩

首被告潘國球(49歲)任職警署警長,08年被捕後已遭停職;次被告潘偉業(48歲)報稱商人。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首被告另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的交替控罪。
控方昨開案指,警長潘國球於78年加入警隊,89年至94年間,分別駐守荃灣區反三合會行動組及新界南總區重案組。他自94年晉升為警長後,一直任職軍裝。直至案發時,他在不同警區的巡邏小隊執勤,亦曾調派到機動部隊及特遣小隊等。

警署警長潘國球涉按月收取江湖人物「崩嘴崩」賄款。凌樹輝攝

綽號「崩嘴崩」的江湖人物潘偉業,涉嫌向警長提供賄款而受審。

檔口由警長妻子經營

綽號「崩嘴崩」的次被告潘偉業,嘴唇有明顯的兔唇特徵。他於07年初為三合會和勝和頭目,位居坐館。和勝和活躍於荃灣區,壟斷及操控小巴服務,敲詐勒索。
控方指,潘偉業於04年中至08年3月間,透過潘國球妻子郭慕英經營的報紙檔,每月支付潘國球4,000元,作為包庇潘偉業非法活動的報酬。
廉署於07年開始,在涉案位於荃灣大河道的「一記報紙檔」監視,先後於07年12月11日及08年3月11日,偷拍到潘偉業兩度走向報紙檔,將信封或一叠面額500元現鈔交予看檔的員工。廉署又拍得潘國球於07年9月間,到報紙檔收取載有賄款的白色信封。
控方昨傳召報紙檔前員工梁文禮作供。梁稱,他於04年6月開始在報紙檔工作。不久後,另一名員工告訴他,「會有人放低一嚿錢響度」,並吩咐他將錢用膠袋包好,寫上「球哥」放進錢箱。梁會稱呼潘國球為「球哥」,稱其妻為「英姐」。

報紙檔前職員梁文禮

報紙檔合夥人陳啟豐

警長:「有冇嚿錢擺低」

在梁工作的數年間,他曾五至十次遇到有人交錢到檔口。梁形容交錢男子40多歲,皮膚黝黑,短髮,約五呎七吋高,身形略胖,面上有兔唇特徵。對方交錢時拋下一句「交畀波仔」便離開。梁曾收過球哥來電問「有冇嚿錢擺低」,約一小時內到報紙檔取去包裹好的鈔票,球哥平均一至兩個月到檔口攞錢一次。
報紙檔合夥人陳啟豐則供稱,廉署拘捕行動前一日,他曾收過一名男子交來一叠500元現鈔,包好後留待英姐或球哥處理。廉署調查發現,郭慕英於05年6月至08年1月間,曾11次存4,000元進其信用卡及銀行戶口內。
廉署於08年3月12日採取拘捕行動,分別拘捕潘國球夫婦及潘偉業。潘國球於警誡下稱,他不認識潘偉業。
潘偉業則透過律師指,他曾告訴廉署人員,他與郭慕英的父親為好友,對方臨終託付他要照顧其智障幼女,才每月付款予郭,作為照顧其智障親妹。
案件編號:DCCC408/10

特稿:ICAC遠距偷拍數秒罪證

廉政公署(ICAC)派出調查員由07年間開始,連續多個月在警長潘國球妻子郭慕英所經營的報紙檔遠距離監視,直至08年3月採取拘捕行動為止。廉署稱拍得「崩嘴崩」潘偉業兩度行向報紙檔,放下賄款的情況,交款過程只有數秒時間。

片段影像清晰

廉署昨日播放該兩段分別在07年12月11日及08年3月11日早上的偷拍片段。從片段所見,廉署從較高位置,遠距離監視偷拍,影像清晰。第一段07年所拍片段中,證人陳啟豐於檔口看檔,其間一名穿淺藍色長褲、披上黑白橫間外套的中年男子走向檔口,伸手將物件遞給陳,轉頭便走。控方指該人為次被告潘偉業,陳則表示不知那人身份。
另一段08年的片段則顯示,陳看檔期間,每隔數秒便有人光顧。不久身穿西裝的潘偉業行向檔口,伸手將一叠500元面額鈔票交給陳,便轉頭走,過程只是數秒間。
陳之後被拍得用報紙透明膠袋入好鈔票,在膠袋寫標記收在錢箱,便繼續做生意。陳稱對該男子無印象,並指在膠袋上寫了「球哥」兩字。本報記者